單位:雲林縣立仁國小110學年度「校內徵畫比賽實施辦法」
一、參加對象:109學年度一至五年級學生(分低、中、高年級三組)。
二、創作主題:內容自由選定。
三、相關注意事項:
1.繪畫類一到六年級,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、書法類三到六年級,
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,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,每人至多參加二類。
2.請在交出的作品背面用鉛筆寫上學生姓名、班級、指導老師及作品名稱,否則不錄取。
3.各項作品請在110/9/6(一)前,由各班導師收齊交到教學組彙整,進行評選。
四、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。